湖旅协[2009]13号
关于补缴2008年度会费的通知
总经理:
依据《湖州市旅游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的义务,也是对协会工作的支持。截止2009年5月底贵单位2008年的会费尚未缴纳,请接到通知后补交会费 元汇入协会帐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协会办公室,以便协会及时将会费票据寄到贵单位财务室。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帐号:33001643500050017464
单位:湖州市旅游协会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地址:湖州红旗路103号水利大厦六楼
电话/传真:2052904 联系人: 沈亚 费心娜
湖州市旅游协会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