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旅游协会关于恳请协助推荐市
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首批会员单位的函
各县区旅游协会:
为适应湖州旅游新业态发展的需求。根据市旅游局的要求,市旅游协会决定在原有的旅行社业、饭店业、景区业、旅游商品业、乡村旅游业、导游业和旅游研究业等七个专业分会的基础上,筹备建立第八个专业分会——休闲度假分会。
鉴于休闲度假分会是一个新的组织,为便于你们了解休闲度假分会的组织设置、遵循宗旨、基本职能、业态范围,特附《关于建立湖州市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的若干规则》,恳请协助在11月15日前推荐市休闲度假分会首批会员单位。(附2:推荐表)
对于你们支持和关心市旅游协会的工作表示诚挚的谢意!
联系人:沈馨芳 李建花
联系电话/传真:2052904 电子邮箱:841152131@qq.com
湖州市旅游协会
2012年10月15日
抄报:市旅游局 干永福局长 张建平副局长
抄送:市旅游局行管处 各县区旅游(委)局
附1:
关于建立湖州市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的若干规则
根据湖州市旅游发展的现状和市旅游局的要求,为适应旅游新业态运行的需求,市旅游协会决定在原有的旅行社业、饭店业、景区业、旅游商品业、乡村旅游业、导游业和旅游研究业等7个专业分会的基础上,筹备建立休闲度假分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的规范设置
市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系市旅游协会下的专业社团,工作上接受市旅游局的领导。参加该分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需自愿参加市旅游协会,承认协会《章程》,并接受市民政局的社团分支机构设立的登记备案和管理。分会设会长一人(增补为市旅游协会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二、组织的遵循宗旨
积极拓展休闲度假消费领域,推广休闲度假行业规范,倡导积极向上的健康休闲文化,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优劣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下,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业界沟通,提高休闲度假服务水平。
三、组织的基本职能
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制订相关的行业自律公约;组织专业教育、培训、宣贯行业标准和规范;举办休闲度假业界的工作交流、学术研究和新业态的推广活动;为相关的管理部门和相关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四、组织的业态范围
加入休闲度假分会的业态:高尔夫业、温泉业、滑雪业、漂流业、游艇业、娱乐业。(游乐场、歌厅、茶室、咖吧、酒吧);度假接待业(非星级饭店的规模休闲宾馆、休闲会所、休闲农庄、渔庄、度假村、“洋家乐”);投资休闲度假业的公司;合法的相关组织和相关场所以及营销休闲的媒体。(自驾游俱乐部、休闲杂志、专业会展馆等);与休闲度假有关的旅游新兴业态。
附2:
市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会员单位
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职工人数 |
|
年营业收入 |
|
通讯地址 |
|
单位性质 |
|
法 人 |
|
联系方式 |
|
网址 |
|
总经理 |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
推荐理由说明:
|
县区旅游协会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区旅游局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