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会行业会商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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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号

湖州市旅游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旅行社分会行业会商纪要

近日,由市旅游协会牵头,旅行社分会约请湖州新国际、湖州中青旅、长兴万宏、长兴国信、长兴天马等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长兴万宏交通旅游有限公司进行了今年首次行业会商。

会商背景:

(一)与往年相比组团社客源市场呈明显萎缩。以“三﹒八”节为例:公务单位组织的妇女团队考察活动下降达50%以上。

(二)银行刷卡率由原来的0.5%提高到0.78%,旅行社原本微利进一步受到挤压。

三)经营管理团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畏难、埋怨情绪,有等待的、有观望的,当前迫切需要在经营策略上加予调整。

会商共识:

(一)调整好心态。作为品牌旅行社的总经理要正确看待危机,这就是危中有机会,有机遇。把近阶段作为做精细化客户工作的一次全体员工锻炼机会。在客源市场方面要在如下四方面努力:一是要了解掌握市场和客户需求有没有新的变化;二是要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把服务和产品做得更精细一点,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路线和个性化服务。三是加强企业之间好卖产品的沟通,抱团合作共推共享产品,积极运作散客市场;四是拓展客源市场渠道,向广大的中小企业用户和广大的农村市场拓展、要动员员工深入企业单位,深入乡镇农村,真正地沉下去都做些服务性的推广工作,并且在推广的创意上要下功夫。

(二)要有信心。从宏观层面,这次中央“两会”把促进消费仍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要看到投资动力来自于消费,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7.5%的增长。从整体上看,公民对旅游消费的需求是刚性增长的,国务院已经出台《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鼓励带薪休假旅游,相信各级领导和公务单位会带头实施这一纲要的,在改革发展的总态势下,旅游休闲的旺季市场定会到来。

会商建议:

(一)行业组织在平抑市场价格,杜绝恶意降价竞争行为上要发挥作用,当好政府部门执法、监督的参谋。待《旅游法》出台后,行业协会建立加强自律通报制度,同时也望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真正维护好诚信、品质、平安的旅游市场。

(二)市本级要制定和落实好鼓励旅行社开展“地接”业务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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