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旅游协会三届七次会长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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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旅游协会三届七次会长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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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旅游协会三届七次会长会议于814日在湖州召开,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建平主持会议。会议重点研究如何贯彻实施即将出台的《国家旅游法》;回顾总结2013年协会上半年工作,布置2013年下半年工作要点;审议调整、增补市旅游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人员。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协会会长干永福在会上作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法》的讲话。《旅游法》已于今年425日正式颁布,并将于10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旅游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旅游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干会长指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法是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全市旅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旅游法,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全体管理人员、职工都要认真学习,积极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形成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工作格局,依法维护旅游企业权益,推动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协会执行会长潘再先作了关于《2013年协会上半年工作回顾和下半年工作要点》报告。今年以來,协会本着“党政所需、行业所求、会员所盼、协会所能”的基本工作要求,在市旅游局总体工作思路和重点推进工作的引领下,依托各分会行业组织作用的发挥,积极体现“沟通、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基本功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今年上半年一个显著的特点,协会为了更好倾听会员诉求、建立了行业会商制度,发挥好“引领与纽带”作用。今年以来,旅游消费市场伴随公务消费严格执行廉政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呈现“低迷”态势,经营单位出现了业绩下滑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在协会牵头下,饭店业、旅行社业、旅游商品业、景区业、休

闲度假业和导游业等六个分会,从二月开始至六月分別以行业会商形式,分析经营背景,统一思想认识,探讨经营策略调整,以及要求上级政府部门给予关心的事项为议题,每次会商形成一个“纪要”,并在一定范围上报、送发。

协会还在全行业中,以倡导诚信优质服务和行业自律为抓手,引导会员开展公益活动。如在五个分会已制订践行“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自律制度的完善。如积极响应“光盘行动”,在全市饭店行业全面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开展“3.15”旅游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公开承诺。配合市旅游局“5.19”中国旅游日“十景百企”大惠民活动。根据2013年浙江省旅游商品大赛的要求,受市旅游局领导的委托,发动县区旅游局,精心组织符合参赛条件、有特色、有创意的旅游商品参赛,取得了“一金、一银、一铜”参赛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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