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旅游法》,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于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两点在湖州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召开会长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
1、张勤会长传达讨论省旅游局和省工商局监制的《浙江省境内旅游合同》,并解释有关合同条款,要求全市旅行社认真学习《旅游法》,与游客按照新《旅游合同》签订,并将有关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报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2、商议导游服务费收取与发放的行业指导意见。就有关导游带团补贴费形成行业指导价。具体参照市旅游协会2013(23)号文件;
3、讨论《旅游法》实施后,工作上遇到的难题以及如何规范旅行社的操作等有关事项。
会议由旅行社分会张勤会长主持,市旅游协会执行会长潘再先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旅游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张惠丽和副秘书长沈馨芳,市导游分会高铭会长以及旅行社分会副会长、秘书长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