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行社分会会长会议纪要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旅游法》,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于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两点在湖州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召开会长会议。会议由旅行社分会张勤会长主持,市旅游协会执行会长潘再先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旅游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张惠丽和副秘书长沈馨芳,市导游分会高铭会长以及旅行社分会副会长、秘书长出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张勤会长传达讨论省旅游局和省工商局监制的《浙江省境内旅游合同》,并解释有关合同条款,要求全市旅行社认真学习《旅游法》,与游客按照新《旅游合同》签订,并将有关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报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二、商议导游服务费收取与发放的行业指导意见。就有关导游带团补贴费形成行业指导价。具体参考标准(试行)如下:
1、全市导游人员的带团补贴指导价:
(1)3日游以内(含3日)的短线旅游团:初级导游员70元/天,中级导游员100元/天,高级导游员130元/天, 30人以上团队上浮20%;
(2) 4日以上的长线旅游团:初级导游员100元/天,中级导游员130元/天,高级导游员160元/天, 30人以上团队上浮20%;
2、临时外借导游员劳务费指导价:
初级导游员150元/天,中级导游员180元/天,高级导游员210元/天, 30人以上团队上浮20%。
①地接导游服务费:(包括3日游以内的短线旅游团的全陪导游):初级导游70元/天,中级导游100元/天,高级导游130元/天,达成共识,30人以上团队上浮20%;
②4日以上的长线旅游团的导游服务费:初级导游100元/天,中级导游130元/天,高级导游160元/天,达成共识,30人以上团队上浮20%;
③临时外借导游服务费:初级导游150元/天,中级导游180元/天,高级导游210元/天,达成共识,30人以上团队上浮20%;
3、讨论了《旅游法》实施后,工作上遇到的难题以及如何规范旅行社的操作等有关事项。
会议时间紧凑、讨论热烈、虚实结合,达成共识。
湖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