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往:如文 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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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部门号 湖文明办电〔2015〕5号 湖机号 |
关于印发《关于持续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五一”期间宣传报道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持续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五一”期间宣传报道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力度,推动全市文明旅游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文明办,联系人:杨柳青,联系电话:2398836,传真:2662223,E-mail:hzswmb@126.com。
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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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
“五一”期间宣传报道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的重要批示精神,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加强近期及“五一”期间文明旅游宣传,根据省文明办《关于持续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五一”期间宣传报道的方案》(浙文明办电〔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正面宣传报道
市级主要媒体要开设“文明旅游”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文明旅游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做法,正面引导广大公民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游客。
1.宣传一批好游客。4月-5月,湖州电视台宣传报道一批文明旅游的游客,展现其在国内游和境外游的良好风貌。其他主要媒体要充分挖掘文明游客,4月27日至5月10日,在专栏专题中每天宣传一名好游客。
2.宣传一批好导游。由市旅游委员会提供线索,展示导游、领队在带团过程中的好经验,通过访谈、网络互动、事迹报道等形式,5月1日至10日,集中宣传一批以身作则、善于引导的好导游。
3.宣传一批好做法。重点宣传市旅游委员会、市出入境管理局、湖州市浙北高速客运中心、高铁湖州站及各大旅行社推出的加强文明旅游的工作举措,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文明旅游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做好近期文明旅游集中宣传
5月至6月是旅游黄金时节,市级主要媒体要利用“文明旅游”专题专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适度曝光不文明旅游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1.加强窗口单位的宣传。公民旅游的窗口单位,要放置《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宣传资料,通过电子屏、书面告知、短信提醒等方式,使游客明辨是非,增强文明旅游意识。
2.适度反面曝光。选取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及时的曝光和剖析,及时跟进有关部门处罚措施和处理结果的宣传报道,采用线索爆料、讨论点评等形式吸引广大公民参与案例的分析,开展自我教育,警示游客、引导公众。
3.刊播公益广告。5月至6月,市级主要报刊要在公益广告版面突出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的宣传,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要增加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的播发频次,在新闻综合频道滚动字幕中增加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的提示内容。省文明办将于5月下旬完成文明旅游宣传片制作,湖州电视台和各县电视台要将其纳入公益广告内容持续播放。
三、加强网络宣传引导
市网信办要积极协调市、县区新闻网站以及主要商业网站,会同市旅游委员会协调我市主要旅行社电商平台和专业旅游网站,共同做好网上文明旅游的宣传。
1.集中刊播稿件。各网站要大力普及文明旅游知识,使广大游客熟悉旅游目的地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和当地礼仪常识、行为禁忌等。4月下旬起,各网站在明显位置及时转发市级主要媒体的稿件,撰写点评文章,加强对文明旅游的教育和引导。
2.加强互动交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设置相关议题开展讨论,充分吸引广大网民参与,主动引导网上舆论。策划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使广大公民在体验活动中提升文明素质。参与旅游部门组织的文明旅游“随手拍”活动,鼓励游客在网上晒一晒文明旅游照片,曝光不文明行为照片,通过对比褒扬文明旅游、鞭笞不文明行为。
3.刊发公益提示。在网站醒目位置宣传文明旅游提醒语,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网上公告栏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文明旅游提示语。播发省文明办制作的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