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旅协〔20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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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旅游协会关于交纳2017年度会费的 通 知 |
各会员单位: |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7年协会工作,服务会员单位,按照湖州市旅游协会《章程》和湖州市旅游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第四届理事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规定, 现将2017年度会费收取标准公布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单位:2800元/年
(二)副会长单位:1800元/年
(三)理事单位:1000元/年
(四)会员单位:
1、饭店、景点景区、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休闲度假分会的会员单位800元/年;
2、旅行社分会会员单位600元/年。
二、交纳会费时间和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根据以上标准交纳会费,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会费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或现金交纳的方式将本年度会费交至本会,款到后协会开具会费票据EMS快递至贵单位财务部。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开户名称: 湖州市旅游协会
开户银行: 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33001643500050017464
湖州市旅游协会地址:湖州市南街652富城商楼三楼F座
联系人:李建花 电话/传真:2052904
湖州市旅游协会
2017年7月11日
主题词: | 会费 缴费 通知 |
抄送: | 市旅游委员会、市民政局 |
湖州市旅游协会办公室 | 2017年7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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