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关于因新型肺炎疫情退团退费问题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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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

关于因新型肺炎疫情退团退费问题处理建议

 

湖州市各旅行社、尊敬的各位旅客: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及《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给全市文化和旅游经营者的倡议书》精神, 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其中,国内游,从即日起一律停止出行;出境游,已签订合同支付团费的,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1月28日零点起一律停止出行。

  各旅行社应坚决抓好落实工作,服从大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以及各旅游产品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根据上级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处理方式建议如下:

  一、自1月25日零点起取消所有国内旅游行程。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即日起各旅行社通知解除与旅游者签订的国内旅游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节后办理手续。

  二、自1月28日零时起暂停所有出境游旅游活动。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采取变更旅游合同或解除旅游合同的方式处理出境旅游行程,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要求变更合同的,各旅行社应想办法帮旅客协调,可以协商采取延期出行、更改行程等方式,待上级部门取消暂停经营措施后进行新的行程。对于因合同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旅客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将予以退还。

  2、如解除合同的,各旅行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节后办理手续: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客。

  由于行程变更或取消需要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并与国外等相关供应商积极沟通、确认最终损失金额,需要协商处理时间,各旅行社在收到相关退费后及时退还旅客,同时也希望旅客能理解和积极配合旅行社采取的有关措施,尽量降低双方损失,共度时艰。

  三、根据各大邮轮公司已提供的退改保障及方案,各旅行社将与邮轮公司政策保持一致,协助游客退改,尽最大努力为游客减少损失。

我们分会将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和国家文旅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旅游活动何时恢复另行通知。

                                     

 

湖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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