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旅协〔202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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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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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旅游协会,各分会: |
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肺炎疫情以来,在严峻的疫情面前,市旅游协会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部署指挥下,区县旅游协会和各分会积极带领广大旅游企业,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一边抓防控、一边做奉献,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奉献精神,积极开展向重点疫区及有关单位伸出援手,开展各种形式的献爱心活动,纷纷为疫区和有关部门捐款、捐物和担任志愿者服务工作,构筑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为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总结回顾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彰先进,全面打赢疫情总体战、阻击战。根据市旅游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旅游企业和会员单位中开展2020年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评选范围(若干个):
1、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
2、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3、捐款捐物数量较大,总价值在1万元以上。(乡村旅游、民宿等小微旅游企业捐款捐物在5000元以上);
4、组织赴乡镇街道和村庄(社区)卡点志愿服务人数较多的企业;
5、捐款捐物方向要求:为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温州等重点疫区、捐赠给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有关医院、公安(交警)、区县政府及街道乡村等有关单位、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单位或志愿者。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若干名):
1、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干部职工;
2、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3、个人捐款捐物数量较大,总金额或价值超过1000元
以上(含1000元);
4、捐款捐物方向要求是为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温州等重点疫区、捐赠给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有关医院、公安(交警)、区县政府及街道乡村等有关单位、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单位或志愿者;
5、在疫情防控中担任志愿者,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上设卡或街道乡村(社区)设卡点,负责疫情检查、防控、疫情宣传、上门排查、登记服务、安全巡逻等公益服务人员(志愿服务天数或次数在10天/次以上的志愿服务人员)。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旅游协会和各分会,要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把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市旅游协会将在各区县和各分会推荐的基础上,最终评选出全市旅游企业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联系人:李建花 电话/传真:2052904 手机13857282696
附件:1、《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
2、《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湖州市旅游协会
2020年3月12日
抄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湖州市旅游协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