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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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旅协〔2020〕17号

关于开展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市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激励企业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湖州市信用促进会联合全市有关行业协会拟在全市开展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市旅游协会作为本次评选活动的协办单位,现特向全市会员单位转发湖州市信用促进会《关于开展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公告》,请协会广大会员单位踊跃报名参加“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展示湖州旅游企业的风采。

请参加评选“信用示范企业”的会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填写有关附件(详情见公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市信用促进会联系人:张少雄

联系电话:0572-2555567  邮箱:hxch2019@126.com

市旅游协会联系人:李建花

联系电话:0572—2052904  邮箱:841152131@qq.com

 

 

 

 

湖州市旅游协会

                           2020年6月10日

 

 

 

                                                      

抄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湖州市旅游协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印发  

 

 

 

 

 

 

 

 

 

 

 

关于开展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提高我市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激励企业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湖州市信用促进会拟在全市开展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一)弘扬企业诚信文化、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二)培育信用示范企业、营造良好社会信用氛围。

二、组织主体

指导单位: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

主办单位:湖州市信用促进会。

协办单位:湖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湖州市旅游协会、湖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湖州市道路运输协会、湖州市建筑行业协会、湖州市服装行业协会、湖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湖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湖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州市律师协会。

三、评选对象

我市2018年12月31日(含)前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展业的企业。

四、评选条件

(一)企业近两年内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和财务主要负责人近五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须提供简版征信报告);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和财务主要负责人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在良好及以上(综合信用分≥800分)(可登录“信用湖州”官网查询)。

五、评选原则

自愿、免费、公开、公平、公正。

六、评选奖项及数量

信用示范企业(数量根据参评企业最终评估结果而定)。

七、实施步骤

(一)企业申报阶段。(2020年6月9日至7月9日)通过“信用湖州”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湖州掌上通、湖州发布、南太湖号APP、湖州日报以及协办单位网络平台发布评选公告。企业可通过线上自主报名或行业协会推荐报名等形式参加评选活动,并将申报所需的材料(电子和纸质)寄送至主办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17:00整。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简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申报表》(附件1);

3、《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行业协会推荐表》(附件2,由行业协会推荐的企业需将该表与附件1同时提交);

4、《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申报承诺书》(附件3)。

申报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表彰荣誉等证明材料;

2、社会公益、慈善捐助等相关证明材料;

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出积极贡献相关证明材料;

4、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评级报告等材料。

(二)申报材料审查阶段。(2020年7月13日至7月24日)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对参选企业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确定入围参评企业。

(三)线上投票阶段。(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开通网上投票通道,对入围参评企业开展公众投票,投票分值计入参评企业综合分值中。

(四)专家评审阶段。(2020年8月10日至8月21日)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评分规则,将参评企业评选结果在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将视情况以适当的形式对获奖企业进行颁奖表彰。

材料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2008号交通大楼8楼807室

联系人:张少雄

联系电话:0572-2555567

邮箱:hxch2019@126.com

 

附件:

1、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申报表

2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行业协会推荐表

3、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申报承诺书

 

 

 

  湖州市信用促进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

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申报表

企业名称

(公章)

成立时间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简介及荣誉等情况

 

 

 

(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企业法定代表人意见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评审组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行业协会推荐表

企业名称

协会名称

企业联系人及职务

协会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协会承诺根据评选活动规则,推荐该企业参加本次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并保证其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所推荐企业有提交虚假材料的,甘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协会会长:(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评审组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申报承诺书

 

(申报企业名称全称)向湖州市信用促进会申报参加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同意主办方通过相关平台查询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有效期至本次评选活动结束(若本单位当选,可查询至信用示范企业荣誉称号有效期结束)。在获得荣誉奖项有效期内,如有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撤销评选奖项。

同意本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等平台上公示。若提交虚假材料的,自愿接受取消本次评选资格、撤销评选奖项,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盖章及签名)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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