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0浙江省旅游商品大赛湖州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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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旅协〔2020〕23号

关于参加2020浙江省旅游商品大赛湖州特色旅游商品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广旅体局、南太湖新区旅发局,各区县旅游协会:

根据《浙江省旅游局关于举办2020浙江省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引导我市旅游企业设计开发湖州特色旅游商品,提升旅游商品文化内涵,精选优秀的特色旅游商品参赛,打响湖州市旅游商品品牌,促进我市文旅融合产业创新发展,特举办本次湖州市旅游商品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1日-8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承办单位:湖州市旅游协会,湖州市旅游商品分会

协办单位:各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区县旅游协会

三、参赛对象:

全市涉及旅游商品设计、生产、销售企业,旅游商品分会会员单位。

四、时间安排及地点

第一阶段:

8月21日--8月26日,组织湖州旅游商品企业参加市级旅游商品初评。电子稿报送到:841152131@qq.com。联系人:湖州市旅游协会李建花,13857282696;邱媚:13757249869

第二阶段:

8月28日,组织专家对选送商品进行评审;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旅游协会、市旅游商品分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选出的旅游商品企业登录www.chinatce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操作程序:免费注册登录,按要求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见附件5)。

第三阶段:

9月2日前,根据省厅组委会网上初选的结果反馈,公布入选商品名单,通知入选单位将商品统一运送至:湖州市吴兴区丝绸小镇(中兴大道中石化对面路口进入)鑫鸿里17号楼,翔顺几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联系人:慎雪梅,13857271577。

9月4日前,市旅游协会将入选商品统一运抵杭州市(地址:西溪路531号西溪和景商务大厦1号楼5楼;收货人:郑艳;联系电话:13958182155)。

9月8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旅游协会组织布展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评审方式

根据省局要求,参评商品共有20大类(详见附件1),为保证评审活动的权威性,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邀请旅游、文化、教育、商业等各行业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六、联系人:

市旅游协会秘书处:李建花、邱媚。

联系电话:2052904(兼传真),

附件:

1.参赛旅游商品类别及要求20

2.湖州市旅游商品评选标准

3.2020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参赛商品报名内容表

4.2020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区县汇总表

5.报名操作指南

 

 

 

 

      湖州市旅游协会    湖州市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分会

                               2020年8月21日

 

 

 

 

抄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南太湖新区旅游发展局, 各区县旅游协会                                              

湖州市旅游协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印发 

附件1

 

参赛商品类别和报送要求(20类)

 

第一类  旅游休闲食品和方便食品类

(1)旅游休闲食品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打开包装即可食用的、具有地方独特风味的、固体状的,在人们休闲时食用的食品,包括:谷物类制品(膨化、油炸、烘焙)、果仁类制品、薯类制品、糖食类制品、派类制品、肉禽鱼类制品、干\蜜制水果类制品、干\蜜制蔬菜类制品、海洋类制品。

(2)旅游方便食品指开包即食的,或加水、或加热后随时随地食用的,包括方便面、方便米粉、方便河粉、方便粥、方便菜、自热饭、自热汤、自热粥、自热火锅、罐头等。

第二类  旅游茶品类

茶叶和其它以果实、花、叶类等冲泡制品。

(1)基本茶类: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

(2)再加工茶类:以各种毛茶或精制茶再加工而成的,包括花茶、紧压茶、萃取茶、果味茶等。

(3)类茶类:类茶植物加工制成的,不是真正的茶。包括:枸杞茶、杜仲茶、黄芪茶等。

第三类  旅游冲调品和水饮品类

(1)旅游冲调品是指固体、或半液体的、即饮即冲的食品,包括:奶粉、咖啡、果珍、奶茶粉、豆奶粉、蜂蜜等。

(2)旅游水饮品类是指可以直接饮用的液体食品,包括水、饮料等。

第四类  旅游酒类

地方久负盛名的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米酒等,不包括:药酒。

第五类  旅游调味品类

即食类的油、酱油、醋、酱、乳等,以及速食类的调味包等。

不包括: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葵瓜子油、调和油、色拉油等。

第六类  旅游服饰和家居纺织品类

(1)旅游服饰是指以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的袜子、手套、围巾、领带、腰带、阳伞、发饰等。

(2)旅游家居纺织品是指以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工业化生产的床上用品(套罩类、枕类、被褥类等)、洗漱厨房纺织品、家具纺织品(靠垫、坐垫等)。

不包括:服装、鞋、帽、箱包。

第七类  旅游箱包类

购物袋、手提包、手拿包、钱包、背包、单肩包、挎包、腰包、拉杆箱、手提箱等。

第八类  旅游鞋帽类

以丝绸、棉、麻、毛、皮、化纤等为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的鞋、帽。

第九类  旅游电子和电器类

(1)旅游电子包括:个人可穿戴设备、手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等。个人可穿戴设备包括:智能手表、智能腕带、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头带、智能鞋、智能书包、智能拐杖、智能配饰等。

(2)旅游电器包括:

小型旅游电器,包括小型制冷电器。包括车载冰箱、车载冷饮机等。

小型空调器,包括小型的空调器、电扇、冷热风器、空气去湿器等。

小型清洁电器,包括电熨斗、小型吸尘器等。

小型厨房电器,包括小型的电灶、微波炉、电磁灶、电烤箱、电饭锅、电热水器、食物加工机等。

小型电暖器具,包括电热毯、空间加热器。

小型整容保健电器,包括电动剃须刀、电吹风、小型的整发器、超声波洗面器、电动按摩器。

小型声像电器,包括微型投影仪、小型的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等。

其他小型电器。

第十类  旅游文化日用陶瓷和玻璃类

(1)旅游文化日用陶瓷类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生活日用的陶瓷制品,包括:陶器、瓷器、砂器等。如: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陶瓷办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具。

新型生活日用陶瓷:陶瓷刀等。

(2)旅游文化日用玻璃类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用类玻璃生活器具和家庭或办公装饰类等玻璃制品,包括琉璃制品。

第十一类  旅游文化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

(1)旅游文化日用金属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生活日用类的金属制品。包括:生活日用类金属的器皿、器具、厨房用品等。如:金属的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办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具。

(2)旅游文化日用石质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生活日用类的石质制品。如:石质的器皿、器具、厨房或者办公用品等。

第十二类  旅游文化日用合成品类

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生活日用类合成材料的居家用品、办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皿、器具等。

不包括:箱包、鞋帽、首饰等。

第十三类  旅游文化日用竹木品和香品类

(1)旅游文化日用竹木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生活日用类竹、木制品以及衍生品等。包括:

餐具类,如:筷子、碗、碟等。

办公类,如:竹、木办公用品、书签等。

小型家居类,如:灯具、垫、瓶、盒、罐等。

纸制品类,如:本、书画纸等。

其他生活器具类。

不包括:家具、根雕、箱包等。

(2)旅游文化日用香品是指利用可以被人的嗅觉感觉到的、香气的物质制作的各种形态不同的单品香、和合香、线香、盘香、香油膏、香水、香囊、香薰等。

第十四类  旅游一次性用品类

是指只能用一次,不能反复使用的、工业化生产的物品,包括一次性剃须刀、一次性马桶坐垫、卫生巾、一次性内裤、一次性环保文化餐具、一次性环保文化纸杯、一次性口罩等。

第十五类  旅游美妆护肤和个护清洁类

以护肤、美容、修饰、防护抑菌为目的而利用当地特色物产制作的日用天然或化学的工业产品和洗护身体、衣物的日用天然或化学的工业产品。

第十六类  旅游个人装备和体育用品类

包括:

照明类(头灯、手电、营灯等)。

炊具类(烧烤炉、套锅等)。

水具类(户外水壶、水袋、净水器等)。

野营类(睡袋、帐篷等)。

交通类(自行车、登山杖、指南针等)。

体育用球类(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

其他类(折椅、运动手表、望远镜等)。

不包括:旅游个人穿着、箱包、鞋帽等。

第十七类  旅游首饰类

以各种金属材料,宝玉石材料,有机材料以及仿制品等加工而成的雀钗、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等装饰人体的装饰品。

第十八类  旅游玩具和趣味园艺工具类

(1)旅游玩具是指具有娱乐性、教育性、安全性,供玩耍游戏的工业化生产的器物,包括:拼图玩具、游戏玩具、数字算盘文字玩具、工具玩具、益智组合玩具、积木、交通玩具、拖拉玩具、拼板玩具、卡通玩偶等。

(2)旅游趣味园艺工具是指具有娱乐性、教育性、安全性的工业化生产的园艺工具。包括:铲、扒、锹、盆、盒等。

第十九类  旅游工艺品类

手工为主制作的、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

工艺美术品大类: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工艺画、皮雕画等。

观赏类的民间工艺制品:如年画、剪纸、刻纸、花灯、扇面画、炕围画、屏风、铁画、烙画、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画、装饰挂件等。

玩赏类民间工艺制品:如传统皮影、木偶、风筝、空竹、风车等。

不包括:箱包、首饰、玩具等。

第二十类  旅游纪念品和文具类

(1)旅游纪念品包括: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2)旅游文具包括:学生和办公人员常用的笔、本、盒、夹、垫等。

、商品报送要求

1.参评商品应是具有中国各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中具有自主品牌的精品,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的实物类商品。参评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

2.参评商品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5000元/件套。参评商品重量不超过5公斤/件套(不包括个人旅游装备品),体积不得过大。参评的个人旅游装备品重量单件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旅游工艺品原则上以手工批量制作的产品为主,且不得是孤品,且在运输或移动时不易脱落或损坏。

3.每项参商品原则上应为同一或同组材质。旅游茶品类的红茶、绿茶请分开报送

4.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评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6.报名参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报名后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商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7.次评选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符合参评的商品,在评选活动展示后,均退还参评者。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评者负责。

8.已在历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

 

 

 

 

 

 附件2

参赛商品评审标准

 

1.地域性:地域特色突出,充分体现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2.品牌性:拥有自有商标,质量稳定,市场声誉好,有一定品牌知名度。

3.实用性: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有与文化、生活相关的应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工艺品除外)。

4.创新性: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5.市场性: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价格定位合理,市场认知度高。

6.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已经量产。符合相关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7.示范性:品牌知名,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地域性与实用性的结合,市场占有率高,能够引导特色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附件3

2020浙江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参赛商品

报名内容表

 

商品名称

如:飞天陶瓷杯系列

商标名称

如:大宝

商品类别

商品主要材质

 

 

零售参考价格

2019年销售情况

参赛商品图片

图片要求详见本页底部注明

商标注册证图片

图片要求详见本页底部注明

参赛单位名称

参赛单位联系人

参赛单位联系人电话

商品销售网址

因手机微信端无法正常打开淘宝和天猫链接,请提供淘宝和天猫链接地址以外的链接地址。

参赛商品说明(限120字)

参评商品区县:

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或协会联系人:

电话:

 

注: 每套参赛商品时需提供2张以上的实物照片,1张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

 

附件4

2020浙江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区县汇总表

 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协会)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参赛类别

商品名称

参赛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是否为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1.参赛类别请参照附件1 。每个区县每个类别旅游商品推荐数量不超过三件。

2.商品名称、参赛单位与附件3一致。

3.市级初选报送时间截止日期8月 26日 

 

 

附件5

 

报名操作指南

 

 

第一步:进入大赛通官网

浏览器打开:http://www.chinamatcht.com//

第二步:注册

1、单击“免费注册”

2、完善注册信息,单击“注册”

第三步:登录

1、注册成功后,输入“登录账号”和“密码”,单击“登录”,进入报名端。

 

2、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中心”

第四步:完善信息

第五步:开始报名

至此,报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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