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旅协〔202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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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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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旅游协会、各分会,全市各景点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民宿等会员单位:
根据10月29日上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和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国庆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楼婷在全市《2021年国庆节文化旅游假日市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要求,市旅游协会要求全市各旅游景点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以及民宿等会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面做好2021年国庆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通知如下;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各景点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民宿等会员单位,要把国庆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列在重中之重,要求全面履行企业责任,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疫情防控意识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工作,严格执行亮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安全防控措施。
落实安全预案,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景点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和乡村民宿等企业,要加强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预案,堵塞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特别要加强防火、防高空项目、防溺水和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全市各旅游企业和会员单位,在国庆假日期间,要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员工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服从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庆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满足人民群众对假日旅游的需求。
特此通知。
湖州市旅游协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