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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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协会,各分会,湖州南太湖新区旅游协会:

2021年,湖州市旅游协会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和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旅游协会、各分会和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的方针,以推动旅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按照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的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促进共同富裕,持续打响"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品牌,全面开创了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局面,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旅游协会决定,在认真总结回顾2021年工作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总结评选范围

 湖州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及市旅游协会下设各分会会员单位,全市旅游行业干部职工。

二、奖项设置

  1.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十佳会员单位”

  2.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十佳理事单位”

  3.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十佳饭店”

  4.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十佳旅行社”

  5.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十佳景区”

  6.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十佳民宿”

  7.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十佳乡村旅游企业”

  8.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十佳旅游商品企业”

  9. 湖州市旅游行业2021年度“十佳先进个人”

  10. 湖州市旅游行业突出贡献奖(若干)

  11. 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优胜单位(若干)

三、评比条件和名额(10个类别,共100名左右)

(一)“十佳会员单位”和“十佳理事单位”评比条件(各10个,共20个)

1、必须是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按时交纳会费。

2、自愿报名,各分会或区县旅游协会推荐。

3、接受市旅游协会(分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热心协会工作(分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分会)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4、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要提交全年营业收入和纳税报告。

5、全年安全无事故,无投诉事件,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全市或全县区排名前列)。

6、在当地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社会认可度比较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图、有照片、有数字、有报刊等宣传资料)。

7、无违反国家法律和行业欺诈行为,近年来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

(二)“十佳饭店”、“十佳旅行社”、“十佳景区”、“十佳民宿”、“十佳旅游商品企业”和“十佳乡村旅游企业”评比条件(每个项目各评选10个,共60个) 

1、必须是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按时交纳会费。

2、自愿报名,各分会或区县旅游协会推荐。

3、接受市旅游协会(分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热心协会工作(分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分会)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当地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社会认可度比较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图、有照片、有数字、有报刊等宣传资料)。

5、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要提交全年营业收入和纳税报告。

6、全年安全无事故,无投诉事件,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全市或全县区排名前列)。

7、无违反国家法律和行业欺诈行为,近年来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

(三“十佳先进个人”评比条件(共10名)

1、个人或单位自荐、各分会或区县旅游协会推荐

2、热爱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正直,品格端正,乐于奉献,在旅游行业有较大的影响力。

3、必须是市旅游协会会员(理事)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或个人会员。

4、接受市旅游协会(分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热心协会工作(分会工作),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图、有照片、有数字、有报刊等宣传资料)。

6、在当地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社会认可度比较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全市或全县区排名前列)。

7、无违反国家法律和行业欺诈行为,近年来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

(四)湖州市旅游行业突出贡献奖(若干名)

该奖项的评选范围及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前4个条件:

  1. 在全市旅游行业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

  2. 现任全市各旅游企业董事长及总经理;引领行业发展,在全市旅游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

    3、现任或曾担任过市旅游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各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含秘书长)以上人员;

    4、为市旅游协会和各分会工作出谋划策,勇于担当的先进代表;或为协会工作提供帮助(包括向市旅游协会赞助及捐款)的企业总经理;

    5、其他为全市旅游行业和市旅游协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5、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五)湖州市旅游协会2021年度优胜单位(若干)

    全市旅游协会所属及下设分支机构,优胜单位由市旅游协会统一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分会在自下而上总结的基础上搞好各类先进的评比工作。各类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原则上以各分会评选为主,各区县旅游协会参与,市旅游协会最终审核。

(二)所属各区县旅游协会的会员单位,凡未加入市旅游协会的会员单位,不能参加次的各项评选活动。

(三)各区县及各分会的总结,需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协会办公室。

 


 

                                    湖州市旅游协会

                                    2021年11月23日

                                                       

抄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湖州市旅游协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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